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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他音樂美學(一)

娛樂與人際關係

作者:朱介英 Models:Martin、Yarmy、Teresa、Ting

前面有兩期WAVES生活潮藝文誌向各位讀者介紹有關與吉他的歷史與社會譜系,接下來將分幾期討論吉他的音樂美學;這個主題乍看好像很晦澀,其實只要從撥弦樂器(吉他在歷史上的淵源)在人類社會中伴隨著文化的累積與運轉,在各種生活實踐裡扮演著語言文本的角色去觀看,就不難體會吉他音樂的美學基礎。

不管東方或西方文化,世界每個角落的民族,都有他們獨立、特有的風格,包括詩歌、吟唱、民謠、文學、音樂、美術等活動,在這些活動中,撥弦樂器(包括東方的月琴、柳琴、琵琶、阮咸、三弦,西亞的冬不拉、雷巴伯琴、羲達琴,西方的抱琴、魯特琴、比維拉等)扮演著輔助人聲吟唱不可或缺的伴奏樂器,甚至於演奏者技巧精練後,樂器獨奏也成為主要的演出項目,吉他的音樂美學所涵蓋的範圍,幾乎與人類語言誕生同時出現,甚至於古代原始人們最早的單簧口琴,也是靠撥弦發聲,輔助聲樂進行,佐以最原始的敲擊節奏;生民最早的音樂,撥弦樂和敲擊樂都是重要角色,當文明進展到一個信史時代,樂器的發展已經具備生活科技條件,伴隨著進步的文化腳步,相輔相成為人類語言增添紅花綠葉的效能,豐富了人類文化深度、厚度與美、善度,器樂才得以獨立出來自成一格。

本文所要談論的吉他音樂美學核心,即是從實踐概念來詮釋,因此所提出的要旨,不從批判、詮釋、文化工業、生產與消費等方向討論,我們從欣賞(傾聽)的角度來作進行吉他「樂器以及音樂」兩種文本進行剖析,在此提出文學批評中所關注的美學領域研究取向,Victoria稱之為「接受美學」(reception aesthetics)模式泛論這個平民玩意兒,在生活實踐中激起人們心中好多漣漪,以及這些漣漪在音樂文化領域中的相關位置。符號學家羅蘭.巴特(Roland Barthes)在著作《作者已死》(The Death of the Auth or, 1969)中即針對音樂文本探討作品的價值定位取向在於觀賞者,他說:「文本的統一不是在它的起源,而是在它的目的地(Barthes, Roland. 1969:148),Victoria下了一個註解:「閱聽人是了解藝術的關鍵,因為藝術能創造出何種意義,取決於它的消費者使用方式上。」(Alexander, Victoria D. 200 6:181);1970年代的文化消費研究風潮裡,英國的文化研究和美國的文學批評,對於文本(作品)的詮釋仍然立足於接收者(閱聽人)本身與作品當中的意義兩者間產生的互動,而排除作者創作動機,Blumer & Katz在1974年論述《大眾傳播的作用》(The Uses of Mass Communications)提出一項調查結論認為人們藉著看電視來滿足四種需求:1.娛樂(diversion);2.人際關係(personal relationship);3.個人認同(personal identity);4.監看(surveillance)(Alexander, Victoria D . 200 6:182),在此就以這四個項目圍繞著實踐核心剖析吉他音樂美學意涵,就不難體會大眾文化文本實踐在生活中的意義。

本文選自《生活潮藝文誌》第七期,值得對電影、藝文有興趣的年輕人關注,各大網路書店現正販售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