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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與倫理的對蹠

論七等生〈我愛黑眼珠〉的絕對性與相對性

作者:黃克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 言
本文以基督教絕對性宗教信仰與儒家相對性倫理的對蹠(antipodes)為觀點,闡釋七等生短篇小說作為一種寓言文類的〈我愛黑眼珠〉。並兼及論述信仰與倫理二者各自的本質差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
宋澤萊《台灣文學三百年》(印刻文學,宋澤萊著,2011年)一書裡,對七等生及其〈我愛黑眼珠〉這篇七等生的經典名作,分別作了兩點歸納性的品評。一者指其文本是一「國族寓言」;二者他依加拿大諾思羅普.弗(Northrop Frye, 1912~1991)《批評的解剖》(百花文藝,陳慧等譯,2006)書中的「原型批評:神話理論」,把文學敘事結構(宋澤萊的用詞是「文類」)分成對應於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自然時序的循環過程;春季對應出現的是傳奇,夏季對應出現的是喜劇、田園詩,和牧歌,秋季對應出現的是悲劇、輓歌,冬季對應出現的是諷刺文學。而他把七等生〈我愛黑眼珠〉歸類在諷刺文學一項(細分之,則稱之為反諷小說)。

宋澤萊的說法於我有所啟發,但我的觀點與隨後的論述跟他也頗有不同,我以為〈我愛黑眼珠〉的確為一個寓言,但隱喻「國族」,未免牽強;再者,如要依弗萊的歸類,我認為〈我愛黑眼珠〉這篇小說,毋寧是一篇對應於春天的傳奇文學。弗萊日後把傳奇和喜劇二者對應的自然時序作了調整,春季的文學敘事結構成了喜劇和田園牧歌,傳奇則對調挪到了夏天。我個人寧願採用他和宋澤萊在《台灣文學三百年》裡的舊式分類為妥,因為春天和傳奇都較暗合於那種噴勃興發的原始情態。

傳奇文學依《批評的解剖》書中所言,有幾個品相特徵,即如「關於英雄出身的神話……。這種神話往往牽涉到一場洪水。」(《批評的解剖》,頁286)這裡所謂的「關於英雄出身的神話」必須外延很廣泛的解釋。以中國小說為例,《山海經》、《穆天子傳》、《楚辭天問》等諸多主角是英雄,漢代、六朝那些鬼神志怪,如東方朔《神異經》、干寶《搜神記》主角是英雄,但日後唐宋之傳奇話本,如元稹的〈鶯鶯傳〉,李公佐的〈謝小娥傳〉等,其主角人物又何嘗不都是雋秀而特立獨行、具英雄色彩的非凡人物?而〈我愛黑眼珠〉中的李龍第可以比附這種英雄色彩嗎?在小說故事裡,他是個當下依附在妻子晴子生活的人,似乎很難和英雄、神話色彩聯想在一起,但只要整個文本被當作一寓言,李龍第的身分及故事便可以頓時成為英雄與神話。而洪水意象,無疑是類仿基督教《聖經.舊約》「成了一種周而復始現象常見的象徵。」(《批評的解剖》,頁286)「舊的歷史周期告終和新的周期開始,也是用類似的象徵作為標誌的,首先,是遭遇一場無人倖免的洪水,一葉方舟載著一切未來生命的希望浮在茫茫大水上。」(《批評的解剖》,頁287),〈我愛黑眼珠〉小說裡,李龍第的生命情態在洪水前後有什麼改變及其改變過程,我們留待後面再談。

我們可以發現,傳奇文學敘事結構的幾個基礎、原型主題,在〈我愛黑眼珠〉裡都具備,即如「衝突」、「一系列奇異的冒險、殊死搏鬥(pathos)、或一場災難。」(《批評的解剖》,頁278)又如作品中的人物刻畫「是服從其辯證的總體結構的,……人物往往不是支持便是反對探求,凡是支持探求的人,一律被簡單地理想化為豪俠或純真;否則便簡單地加以漫畫化,斥以歹徒或懦夫。因此,傳奇中每一個人物典型往往都在道義上有一個與之抗衡的敵手……,嘲諷在傳奇中是無足輕重的。」(《批評的解剖》,頁282)凡此種種議題,在接下來的論述裡,我們都可以撥幽探隱地逐一見證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齊克果的存在哲學把人生分成三階段,即審美、倫理、宗教。這議題分佈展演在其系列著作裡:《非此即彼》、《生活道路上的諸階段》(孟祥森譯題為《生命之路上的舞台》)、《恐懼與顫怖》、《重敘》等等。這三個階段在個人景境中互有參差,但他重點強調最高的進程是宗教信仰階段。他這種區分法,一者高懸上帝作為第一因,二者似乎仍要以外在作超越,依儒家以倫理為人世為最高依歸,並以心性作內在超越,柄枘難鑿、扞格不入。二者的優劣高下並非本文題旨,我感興趣的是,倫理和宗教各自有著什麼樣的主張?呈現了什麼樣的生命情態?正好,齊克果的《恐懼與顫怖》(孟祥森譯,敦煌書店,1968年)藉著舊約聖經〈創世紀〉記載神試驗亞伯拉罕的故事,來演示人怎麼從倫理跳躍到宗教信仰的層次。而我們發現,亞伯拉罕的故事、景境,七等生〈我愛黑眼珠〉李龍第的故事、景境,正好可以比附。

神試驗亞伯拉罕的故事梗概大致說下,這故事出自舊約聖經〈創世紀〉第22章: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,就呼叫他說:亞伯拉罕!他說:我在這裡。神說:你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,往摩利亞地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……然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,吩咐他攜同愛子以撒往摩利亞山去,並把兒子獻為燔祭。亞伯拉罕聽從神的吩咐,帶同兒子及獻祭的裝備,走了三天的路程往神指示的目的地。到了目的地,亞伯拉罕囑咐僕人稍作等候,自己與兒子前往獻祭之處。由於亞伯拉罕並無攜帶獻祭用的羊羔,以撒好奇詢問父親,亞伯拉罕說:『我兒,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。』當到了獻祭的地方,亞伯拉罕築好壇,並把兒子以撒捆綁置於壇上。一切準備就緒,他正準備伸手拿刀把兒子獻為祭物時,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,囑咐他一點不可加害自己的兒子。耶和華神亦因此事,知道亞伯拉罕對祂敬畏的心。天使的話說完,亞伯拉罕舉目觀看,發然一頭公羊兩角扣於稠密的小樹之中,遂以公羊取代其子獻為燔祭。」

在這則齊克果引述的聖經故事裡,我們必須留意到三點,一者,神挑選原來信仰堅貞的義人作試驗。其次,亞伯拉罕是老來才得子。再者,亞伯拉罕和兒子以撒是走了三天才來到摩利亞山的獻祭地。這三點暗示亞伯拉罕最後仍然堅持燔祭獨子,是有著倫理的掙扎的,但他終竟沒有失去信仰,在《恐懼與顫怖》中,齊克果把這種通過神的試驗、從倫理到信仰的躍入,的整個過程即內在景狀,稱之為「困思的」(Paradoxical),「困思」這觀念是齊克果借自古希臘人的「神聖瘋狂」(柏拉圖的Phaedrus)所推衍出來的。儘管齊克果說完美的信仰沒有困思,但他也承認在「去成為」的進程,人性的個體不可能免除這種困思,只有當人在倫理層面成熟,再躍入信仰,用齊克果的話,是「為求由於人與神聖之間的關係而來的根本變形,而將他自己臣服於神聖──只有此時困思才開始表現出來。」(《恐懼與顫怖》頁8)齊克果又把信仰之多種決定因素集中於一個範疇:「荒謬」上,荒謬即超越了吾人的理性。

順著這條理路及精神,我們在隨後對七等生〈我愛黑眼珠〉宗教絕對性與倫理相對性的對蹠論述裡,以及李龍第生命情態怎麼由倫理躍入宗教絕對性的信仰,盡可能只作中立的敘述,並不涉及價值的判斷。

本文選自《生活潮藝文誌》第十三期,值得對電影、藝文有興趣的年輕人關注,各大網路書店現正販售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