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黎散記(二)
巴黎雙題
作者、攝影:顏艾琳
喝一杯朝生暮死
在14區alésia地鐵一出站,就能喝到一杯哲學咖啡。
比起10年前與Vivian去雙叟、花神朝聖這2家200多年的資深文青咖啡館,當時還能等到沙特與西蒙波娃坐過的桌椅一坐,打開筆記本胡亂擺出詩人的樣子、偶爾拿起Espresso小小啾一口,拍下照片,證明我也存在主義過了。
而Éphemére咖啡店更入世,尤其那位身高比例絕美的金褐髮刺青美女,是開啟我在巴黎搭訕的首選。「Un café」我一個人走進外觀浮華的「Éphemére」,走向美人這麼說。
Éphemére 意思為短暫的、剎那、一下下的時間;第四次來巴黎入住14區,首次一人在本區的咖啡店門口點一杯咖啡,然後在小小的咖啡上桌之後,我面朝大馬路看著街景,喔,這才第2天,不知道怎麼的,我在這短暫寓意的Éphemére,為即將到來的1個月害羞了起來。
喝著第一杯Espresso,一個人竊竊地笑、竊竊地臉紅、竊竊興奮著。因為我知道會喝很多根本不哲學的咖啡,而是為品嘗一個人擁有巴黎的時光,一秒一秒地呼吸這座城市的美麗與髒亂。我不僅像是西蒙波娃、沙特、海明威、巴爾札克,更是一個放空的旅人。
在巴黎喝了1個月的咖啡,喝的是生活的留白,偶而搭配一個在台灣絕無可能吃到的甜點,以甜味滋補了虛無,以不同的街景留下了攝影無法迴路的記憶,待我回到淡水的書桌前,虛無緩慢地生成一縷煙,而煙之外即抵達我的巴黎。
被分化的激情
在巴黎橘園藝術館門口的樹……樹下的人……嗯……詩意容易,詩句很難。
如果你想在巴黎寫下偉大的作品,類似短暫的戀情或一夜情是可以的。激情是創作者最容易引發的動力,然則,1個月?我用32天來跟巴黎談感情,一開始打算寫滿薄薄的32頁筆記本,1天1頁或文或塗鴉,把激情做分母,把一天所見所感化作分子,如此切割我的筆記,竟然沒寫完。可見激情一旦被分化,偉大就無法形成。
那麼就寫平凡,但在巴黎的行程中,上午10點到晚上9點,我已看得差不多盡了。於是一天起個大早,巴黎早晨5:30的14區alésia教堂前大十字路口。一個穿著很搖滾的金髮婦女,邊過馬路邊大聲說話,拎著3個看起來很容易破的塑膠袋,像極了她隨時爆炸的情緒。她在騷擾巴黎短暫的寧靜。
隔著一個馬路,我無法將手機鏡頭對準她,她的聲音充滿威脅,將溫柔的法語變成了暴力的咀咒。她在罵誰?這座美麗又難以生存的城市,肯定招惹一些脾氣不好的人躁狂。我看著她良久,不忍拍下,我覺得下一個可能是我。
法國白天很長,5點左右天亮一直到晚上10點半。為了拍夕陽,幾次在外頭找地點跟感受時間、溫度。陽光太充足,越老的區域建築都不超過10樓,甚至更低,街景在光影變化中呈現藍白、橘黃、綠光等等層次,我拍的巴黎是彩色的,但許多攝影師卻喜歡拍黑白巴黎。
我在尋覓魔幻時刻。回想起來,32天之中,只有那一回在盧森堡公園後門的Rue de Tournon拍到艾菲爾鐵塔。縮小的鐵塔在藍天白雲轉橘灰,即將燃燒的10分鐘內,從視覺記憶的高塔變成一隻小小的黑色叉子,往那天空穿刺,每朵厚重的雲卻穿過它,不留情面地留下霎那變化,而每一秒變化都是虛無的綻放,有光色有時間的生滅,讓我在高地忘乎所以地看,並存檔這畫面。此刻從腦海叫出來的影像,比一首詩還難以解讀。
是了,巴黎給你感受詩意無所不在,但詩人面對太過夢幻的情景,就像是在夢中的遊樂園,獨自一人坐著旋轉花木馬,且快樂且失落。只留下幾行詩:
披薩店的霓虹店招,有謀殺案的現場感。
天色亮起來之處,也是禮拜耶穌的地方。
我的第一個巴黎之晨,還孵著昨夜的夢。
本文選自《生活潮藝文誌》第十九期,值得對電影、藝文有興趣的年輕人關注,各大網路書店現正販售中。